特首林鄭月娥有意重啟剛在去年3月結束的活化工廈政策,但經過多年時間,較具潛力活化的工廈很可能已經落實,要推動餘下工廈進行活化,有需要加入新元素。

政府在2010年開始實施活化工廈,根據政府截至去年底的數據,合共批出143份申請(最新數據則為151宗),相當於全港工廈約1,400幢的10%,提供多達1,798萬平方呎樓面,單看這組數字,成績尚算不錯。包括羅氏集團將長沙灣的利來中心活化成商場D2 Place。

不過,如果從最終只有83幢工廈簽立豁免書、約40幢完成改裝計,成績則打折扣,政府有需要正視這個現象。

放寬局部活化 增吸引力

事實上,未有落實活化的工廈項目原因眾多,最常見是兩種,一是有關的工廈業主以「一試無妨」心態作出申請,只是期望活化有助物業升值,對落實活化未有具體計劃。

另一個原因則是低估活化、改裝的難度或成本,到實施時發現拆售利潤更大。

從此可見,目前已落實活化的工廈,有可能已經是在原有政策下最具條件進行活化,日後政府要重啟政策,需要有新思維加入新元素,例如放寬局部活化,甚至增加可以活化的用途。